轻工业展览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及主要业务

轻工业展览中心组建于1958年,国家正局级事业单位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管,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代为管理。中心主要职能是组织轻工业产品展览和会议的举办,展览设计与装饰,企业形象策划,促进经济发展。

连续十年荣获“首都文明单位”称号,连续十九年荣获“中央国家机关文明单位”称号。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三、报考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022年全国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

中国共产党党员。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者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电子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1日—7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打包(统一命名为“姓名+招聘岗位名称”)后发送至单位招聘专用电子邮箱hro@cliexpo.org.cn,需保证提交的电子版报名材料清晰完整有效,否则无法审核通过。

(二)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2、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的扫描件;

3、研究生学籍证明;

4、提供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5、个人简历电子版;

6、相关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7、报名的海外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具有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且留学时间1年(365天)以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三)资格初审

根据邮箱报名情况确定进入初审的人员,资格初审为现场审核,初审人员需携带电子版所涉材料原件及对应复印件各2份,具体时间以电子邮件或官网通知为准。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笔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在通过资格初审后另行通知,请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该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如有考生放弃,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5比例时,以实际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数为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进入笔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中国轻工业展览中心网站上公布,未通过人员不再逐一通知。网址:http://cliexpo.org.cn。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的人选,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考生自行前往三甲医院体检。

体检合格的人员需向中心提交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考核。考察、考核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考核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我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并在中国轻工业展览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不低于三个月。

2、录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简历及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对于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报名人员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密切关注中国轻工业展览中心(http://www.cliexpo.org.cn)、公众微信号(CLIEXPO)等相关平台发布的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有关考试时间及其他相关信息。

3、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将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并同时在我单位网站公示。

4、所有上交材料除原件外均不退还。

九、联系方式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甲143号凯旋大厦

   箱:hro@cliexpo.org.cn

联系电话:010-64069690

人:史老师